为了规范公司管理,结合本公司进一步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应聘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一)关于应聘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1.具有较高声誉;
2.在三年内没有遭受到有关机关的处罚。
(二)关于主办律师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品行端正;
2.熟悉企业或者企业主管单位的法律业务;
3.熟悉教育单位或者教育主管单位的法律业务;
4.在三年内没有遭受到有关机关的处罚。
二、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
1.为本公司的内部管理及其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2.为本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3.协助本公司开展重大项目的谈判等工作;
4.草拟合同、修改合同等工作;
5.本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到法律的其他工作。
三、本公司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的工作条件待遇:
1.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费:不低于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可以签订三年的期限,但按月份按照标准支付律师费。
3.可以提供办公场所及其相应的设备。
四、工作形式:
1.重大紧急工作必须按时完成;
2.一般工作可以随时联系完成。
五、应聘方式:
提交《常年法律顾问应聘书》。该《应聘书》主要内容是:
1.应聘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主体资格等材料;
2.主办律师的简介等材料;
3.草拟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文本;
4.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费的报价书;
5.其他相关材料。
六、提交《常年法律顾问应聘书》的截止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常年法律顾问应聘书》。
七、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老师
2.联系地址:嘉应学院成教楼403室
3.联系电话:2186207
4.邮箱: fwgs@jyu.edu.cn
特此公告
梅州市嘉应学院教育科研服务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