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首页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首批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项目结项检查的通知
一审:高微  二审:田守凯   三审:林爱芳   时间:2024-04-09  

各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

为掌握首批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室建设进展,切实做好项目过程管理,根据《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学校定于近期对2021年立项的首批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项目进行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首批建设的5个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各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根据建设任务和《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填写《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项目结项检查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送交至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各工作室提交的结项检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评审意见评定该项目是否合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项目结项检查表》、总结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合并装订,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七份,报送至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文科楼208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嘉应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项目结项检查表》、总结报告(word格式)和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yxyfzzx@163.com。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认真梳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项目成果。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186833。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8日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 邮编:514015 
粤ICP备05008878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17号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6311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