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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法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的通知
一审:潘菲菲  二审:黄珮娴   三审:黄晓锋   时间:2025-12-17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因学校机构设置调整、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需调整法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的二级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8日17:00前填写《法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并报送至法制办公室。报送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何侨生大楼523室潘老师处。

2.邮箱报送:电子版名单发送到邮箱fzb@jyu.edu.cn,邮件主题命名:单位名称+法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逾期未报送的,将按原名单执行。

法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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