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嘉应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嘉应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医学院初核,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春季专升本应届毕业生达到毕业要求总人数27人。1人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获得学士学位。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部反映。
联系人:潘菲菲(0753-2186636)
陈老师(0753-2186842)
嘉应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