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院教〔2024〕47 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学一线教师,激发教师教学育人积极性,根据《嘉应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嘉院教〔2024〕42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评选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开拓创新能力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学骨干。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评审过程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及时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评选范围、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
(一)评选范围
1.长期承担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在专业教学、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须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及以上(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的。
3.在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未出现过任何教学事故,具有教授职称的在职专任教师。
4.已获得过我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廉洁从教,注重教书育人,求实创新,严谨治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修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热爱学生,投入教学,敬业奉献。
(2)获评教授职称的时间需3年及以上。优先推荐近5学年连续荣获校“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
(3)能长期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5学年(自2019年9月1日起计)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全日制本科课程。
(4)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且在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取得突出成绩。
2.其他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近3届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必须有1届主持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或1届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五,或1届省级二等奖排名前三)。
(2)近5年主持完成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并通过验收。
(3)指导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指导学生在论文写作、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评选程序
1.学院(中心)推荐
(1)个人提交材料至学院(中心)。
(2)学院(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学院(中心)学术分委员会评议,学院(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
2.学校评选
(1)资格审核。教务处会同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对教学名师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审。组织评审专家组(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依据《嘉应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3体系》(附件3)审阅推荐人选材料,并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按分数高低排序,拟定教学名师候选人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3)会议复审
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查专家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最终确定教学名师人选。
3.公示
学校对拟获教学名师人选名单在学校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专门委员会、学术规范与道德建设等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复议。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布并授奖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经复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发文公布。
三、表彰名额
2024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名额不超过10人,学校对获选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授予“嘉应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其它事宜
(一)各相关单位应在单位网站主页建立教学名师推荐工作专栏,将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课堂教学录像视频等上网,供专家评审使用。
(二)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电子版发至jyk@jyu.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教学名师推荐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1.嘉应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1);
2.嘉应学院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候选人主讲的45分钟课堂教学录像光盘;
4.对照《嘉应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提供能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
请将推荐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十份)。
(三)未按照通知要求推荐、逾期未报或推荐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温老师,电话:2186596。
嘉应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