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联发〔2023〕14号)、《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深化共青团嘉应学院委员会改革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攻坚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青年博士教师挂职校团委副书记、现任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挂职程江校区团委书记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校团委挂职副书记1名、程江校区团委书记(挂职)1名。
二、人员来源
挂职校团委副书记人选从我校青年博士专任教师中遴选,挂职程江校区团委书记人选从我校现任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中产生。
三、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三)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共青团工作视野,对共青团工作现状、改革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遴选条件
根据学校共青团工作需要,挂职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校团委挂职副书记
1.中共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 具有博士学历;
5. 优先考虑具有创新创业类项目指导经验的老师。
(二)程江校区团委书记(挂职)
1.中共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五、履职时间
挂职时间原则上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遴选程序
(一)推荐。各学院负责组织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选拔。校团委采取一定形式对被推荐的挂职干部候选人进行选拔,确定初步人选。
(三)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任用。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按照程序予以任用。
七、有关要求
(一)校团委挂职副书记、程江校区团委书记(挂职)的任期考核采取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共同考核。
(二)挂职岗位作为学校干部培养平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挂职登记表、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请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嘉应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报名表、嘉应学院程江校区团委书记(挂职)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团委组织部(德龙会堂205),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jyxytwzzb123@163.com。
共青团嘉应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