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4〕34号
各学院(中心),各毕业班学生:
根据校历安排,结合本学期教学实际,2024届毕业班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十二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一)公共课程
1.江北校区
公共课程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考试时间为第十二周星期一至星期四(5月13-16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
2.程江校区、黄塘校区
公共课程重修考试时间与江北校区同步,具体考试安排分别由程江校区、黄塘校区组织实施。
(二)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重修考试及其余专业课程期末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要求于第十二周星期五(5月17日)前结束。请各学院于第十二周星期一(5月13日)前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考试科。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课程补考安排
根据《嘉应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嘉院教〔2019〕30号)之相关规定,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安排补考。其余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补考时间安排在第十三周星期三至星期四(5月22-23日),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三、考务工作
(一)考前,请各学院(中心)做好如下工作:
1.通知相关教师做好试卷命题工作。各学院(中心)须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中关于考试命题的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试题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于考前一周将试卷交教务处印刷。
2.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迎考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是对2024届毕业班学生毕业前组织的最后一次考试,相关学生务必参加本次考试,如缺考,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机会。
3.提醒相关学生于考前十五分钟持两证(身份证及学生证<或一卡通>)进入考场,迟到考生(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同时,请各学院做好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工作,防止考试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
(二)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中心)安排相关老师,自行组织评卷,并于5月28日前将所有考试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以上事项,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24届毕业班学生,以做好迎考准备。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