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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一审:高绮舒  二审:刘耀南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4-03-22  

教务字﹝2024﹞19号

各学院(中心):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教学示范辐射作用,搭建教师相互交流学习平台,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效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示范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方式

(一)时间

第6周至第13周。

(二)安排

1.教务处组织

由教务处组织获得第四届嘉应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第十一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的主讲教师开展校级教学示范课,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日期

上课时间

二级学院

主讲教师

职称

课程名称

上课地点

1

4月2日

第6周星期二第1节

林风眠美术学院

宋雷

教授

油画人物 创作

江北校区艺术宫106室

2

4月3日

第6周星期三第3节

数学学院

曾眺英

中级及以下

微分几何

江北校区田家炳师范大楼404室

3

4月16日

第8周星期二第5节

音乐与舞蹈学院

张秋萍

中级及以下

合唱与指挥

江北校区活活艺术大楼B201室

4

4月25日

第9周星期四第5节

创新创业学院

李彬峰

中级及以下

大学生创业基础

江北校区宪梓教学大楼407室

5

5月21日

第13周星期二第3节

音乐与舞蹈学院

徐祎

中级及以下

剧目

江北校区活活艺术大楼A306室

6

5月9日

第11周星期四第3节

医学院

姚前尹

副教授

人体结构Ⅱ

黄塘校区丽花楼101室

2.二级学院(中心)组织

由二级学院(中心)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学示范课活动,要求遴选至少两门课程作为教学示范课,具体课程安排另行公布。

二、活动要求

(一)对于校级教学示范课,各学院(中心)须安排2-3名教师参加每次示范课的观摩旁听。

(二)各学院(中心)遴选的教学示范课需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体现改革创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融入课程思政,深化课程育人,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三)各学院(中心)须精心组织本单位教学示范课活动,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应全程参与。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参加示范课观摩,加强教师间的教学交流,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

(四)建议学院(中心)对教学示范课主讲教师在学年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教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每位听课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嘉应学院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鼓励全校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示范课观摩学习。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学院(中心)将本单位校级教学示范课听课名单(见附件2)、本单位教学示范课活动方案(包含本单位教师听课安排、督导检查等情况)、《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示范课安排表》(见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3月27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何侨生楼210室),电子文档上传至企业微信教务科工作群。

(二)学校在教学示范课活动期间将组织人员对校级示范课、各学院(中心)教学示范课进行检查、听课。

(三)教务处将汇总各学院(中心)教学示范课安排情况,在校园网公布每周教学示范课,以便广大教师前去观摩学习。教学示范课活动结束后,各学院(中心)须于第14周星期五之前将每位听课教师校级示范课听课记录表及本单位教学示范课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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