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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一期“涉外法治人才班”学员的通知
一审:谢淑娟  二审:郑辉赠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4-03-22  

教务字〔2024〕22号

各学院:

为响应党和国家在“新时代”与“大变局”中推动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战略布局,顺应广东高等教育高质量涉外法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着力发挥我校涉外法治领域人才支持和培养作用,实现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涉外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地区发展利益、主动服务法治建设与发展战略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现计划开展第一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参与选拔学生为在读的2022级本科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自主学习能力强;

(三)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

(四)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五)有英语成绩证书,绩点在3.5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者优先。

二、选拔人数

第一期“涉外法治人才班”计划选拔学员20人。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以自愿为原则,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3月28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政法学院教务办(田家炳师范大楼507办公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2186826)。符合面试条件的同学将另行通知面试事宜。

(二)面试:主要分自我介绍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时间:3月30日上午9点;地点:田师501室。

(三)录取: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确定入选学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

四、培养方式

(一)培养周期:一年。

(二)授课方式:利用周末时间开展校内讲授和校外实践。实践期间到有关单位或机构,感受和了解法治实务等。

教务处

政法学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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