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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培训的工作提示
一审:张文超  二审:林志长   三审:曾海萍   时间:2023-06-25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改进培训学风,现就组织开展教师教育培训项目有关纪律提醒如下:

一、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提升纪律执行力度。

二、各类培训要执行好培训计划,保证培训质量,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严禁借培训之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严禁超标准安排食宿;严禁违规聚餐饮酒;严禁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严禁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学员的培训工作;要严格坚守师德师风底线,自觉维护好学校形象。

三、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正在落实的《关于开展借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认真检视查找教育培训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室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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