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6月6日—7月15日。
学习对象: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非编在岗的教学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一)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二)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三)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四)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一)注册与学习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smartedu.cn)选择智慧高教模块,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高等教育学段学习入口,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详见《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指南》(附件1)。
已在智慧教育平台高等教育学习入口注册过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如有账号密码问题请直接联系智教平台在线客服或高等教育教师研修学员服务电话:4008757650。
(二)证书与学时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作学习要求。
参与学习的教师凭电子学习证书,可向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具体按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支持服务。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做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组织落实,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发掘并宣传推广师德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三)做好工作统筹。各二级单位积极引导落实教师参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将专题学习与师德教育有机结合。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于2023年7月1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科,何侨生大楼305),电子版发送rssz@jyu.edu.cn。
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