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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审:林白鸿  二审:蔡玉梅   三审:钟凯雄   时间:2023-06-08  

各院(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2023〕7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根据各国需求,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已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岗位信息

报名截止至6月9日。具体岗位信息请登录语合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二、报名程序及材料递交要求

1.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所在部门审核。申请人需特别注意申请表姓名一栏需用中文填写完整,避免系统二次驳回修改。

已在语合中心备案的中方院校骨干、专职教师也须在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未在平台填写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未在语合中心备案的骨干教师,须同时提交《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附件1)。

以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身份(以下简称志愿者)身份申报外派教师岗位的人员,须由中方合作院校推荐,待正式录取后,中方合作院校需与志愿者签订相关派出任务协议。志愿者申报前,须已完成离任结算。

2.二级单位须为本单位教师出具推荐信,须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派出待遇及报送日期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请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报送资料。推选名单可编辑版本(见附件2)以及资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请发送至指定邮箱rssz@jyu.edu.cn,邮件名称格式:二级单位名称+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材料,纸质件请于6月9日下午4: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何侨生办公大楼3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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