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3〕41号
各学院(中心):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学校定于第17周至第18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学院(中心)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教学检查以学院(中心)自查为主。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和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检查各项教学材料完成及归档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下学期开课、任课、排课准备情况,《授课任务书》落实情况。
(二)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切实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活动记录是否完整,教研活动成效和教学资料管理情况等。
(三)听评课情况
是否按照《嘉应学院党政领导听课和联系基层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嘉院教〔2021〕50号)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学院(中心)党政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要坚持深入教学一线,落实听评课制度。
(四)教室环境安全检查
检查教室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所有本学期担任各类课程的教师须填写《嘉应学院教师业务档案》《教学日历执行结果报表》,并交至所在学院(中心)留存归档;担任下学期课程的老师须填写《授课任务书》(一式两份);新任教师和新调入教师无《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见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的应及时办理。
(二)各学院(中心)根据本学期学院(中心)领导听课实际情况,填写《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听课汇总表》,并对照检查内容形成一份期末教学检查报告。
(三)各学院(中心)须对以上报表如实填写,且做好表格、文件的保存及归档工作,于6月26日前将电子版《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听课汇总表》上传至企业微信教务科文件夹,纸质版《期末教学检查报告》《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听课汇总表》《授课任务书》送交至何侨生楼209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