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校园秩序。根据《嘉应学院安全管理办法》(嘉院保〔2022〕2号)、《嘉应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嘉院保〔2020〕9号)等文件要求,即日起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专项整顿清理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统一整治校园内违规行驶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进入校园,拥有摩托车、电动车的学生,请在2023年5月26日前将停放在校园里的摩托车、电动车移出校园。请教职工在2023年5月26日前自行将无牌无证车辆驶离禁摩区。否则,将按学校规定处理。
二、2023年5月27日起,学校将对教工住宅区、学生宿舍、各教学楼等停车棚内报废的“僵尸车”(无牌无证且车辆严重老化、无法行驶的车辆)作为无主车辆进行清理。请全体师生对自己的老旧、报废的“僵尸车”在规定期限内先行处理。
三、统一清理后集中停放在宇新楼门口停车场和交警部门委托授权的停车场,2023年6月30日前,需领回车辆的教职工、学生持合法手续到保卫处办理车辆领取手续,逾期未领取的车辆统一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3-2186550
保卫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