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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整治的公告
一审:黄一平  二审:王涛   三审:钟自洪   时间:2023-05-22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校园秩序。根据《嘉应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嘉院保〔2020〕9号)《嘉应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嘉院〔2020〕50号)文件精神,2023年5月23日起,学校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教职工开车进校的,应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校内行驶限速每小时20公里,进入校园后不得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驾驶摩托车、电瓶车进入校园,应戴好安全头盔。

二、学生不得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驾乘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在校园道路上通行。参加毕业留影的学生家长有驾驶车辆进校的,要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车辆停到有划线的停车位,不乱停乱放。

三、校外车辆进校应按规定报备并查验,未戴安全头盔的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瓶车禁止进入校园。进校后应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严禁超速(每小时20公里)和乱停乱放。北门进校车辆,按规定路线在校园内行驶,校园内设立的“禁摩禁电”区,严禁外来车辆进入。

四、2023年5月23日起,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统一整治校园内违规行驶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

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园内不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请各院(部)把学校校园交通安全整治的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师生,提高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共同守护校园平安!

保卫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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