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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一审:李佳蕙  二审:何优选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3-05-11  

教务字〔2023〕32 号

各学院、有关部门,各相关学生:

根据《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嘉院教〔2020〕2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本科专业学生在4年内、专科专业学生在3年内未修满学分或因修读辅修专业需要延长学习时间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生学习年限最多可延长2年,专科专业学生学习年限最多可延长1年。

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最迟在正常学习年限最后一个学期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并按同专业年级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延长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学助学金。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流程:下载并填写《嘉应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学校审批→财务处缴费盖章→后勤处宿管科统一安排住宿→所在学院安排跟班上课,申请表格原件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和辅导员各保存一份复印件。

本学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请手续,学校批准同意后,不得随意撤销申请,不用办理离校手续,与在校生管理一致。


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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