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嘉院学〔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年级/班级认定小组初审、学院审核及公示、学校复核等程序,我校有158名学生申请了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中105名学生通过认定,53名学生未通过认定,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2186929(杨老师、李老师)
受理地址:黄桂清学生活动中心506室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