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首页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一审:高绮舒  二审:刘耀南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5-04-23  

教务字〔2025〕32号

各学院(中心):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中心)须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学院(中心)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督导组成员及教师代表担任组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制定教学检查方案,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检查内容,总结检查结果,落实问题整改。

二、教学检查要求

(一)检查时间:第10周至第13周。

(二)检查方式:以各学院(中心)自查为主,采取查阅、听课、问卷、座谈等形式;教务处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内容:教务系统数据维护;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情况;教学秩序(请假、调课等);课堂教学情况(教师管理课堂纪律、学生上课玩手机情况、学生前排就座率等);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进度;听课记录、教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授课任务书、教师业务档案、各类总结、报告、表格等教学文件;师生座谈会情况;教研室活动情况;教材使用情况;实验课及实践环节安排情况等有关教学的全部内容。

(四)检查要求:按照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检查上半学期各教学环节,明确计划,按步实施,突出重点,查缺补漏,以查促改,以查促建。

三、教学检查安排

(一)各学院(中心)制定本单位教学检查方案,须具体列出检查小组成员名单、听课和座谈会的时间表,按照检查方案组织自查。

(二)各学院(中心)于5月16日(第12周星期五)前完成《嘉应学院教师任课登记表》(附件1)和《嘉应学院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填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何侨生楼210室,同时上传企业微信教务科工作群。

(三)全面录入并核对教务系统的基础数据(如课程库信息、教师信息、教室场地信息等),务求准确规范。

(四)检查教学文件是否齐备,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补充、整理;检查听课、评课开展情况;对日常教学秩序进行抽查,如师生出勤情况,课堂秩序情况,授课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等。

(五)第10周至第12周,各系(教研室)开展听课、评课及师生座谈活动,各学院(中心)教学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六)第13周,各学院(中心)总结教学检查情况,形成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报告一式两份,经教学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本学院(中心)留存一份,于5月23日(星期五)前送交一份至教务处教务科(何侨生210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 23日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 邮编:514015 
粤ICP备05008878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17号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6311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