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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及重新摸排统计校内机动车辆的通知
一审:刘伟民  二审:王涛   三审:徐学奏   时间:2025-04-10  

各院(中心)、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嘉应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嘉院保〔2024〕1号)《嘉应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嘉院〔2020〕50号)规定要求,现就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及重新摸排统计校内机动车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掌握校内机动车辆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整治超速、违停、无证驾驶等交通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优化校园交通设施,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二、摸排范围

统计车辆包括:教职工、家属、驻校单位人员及其他长期进出校园的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

统计内容包括:车主姓名、所属单位、车牌号、车辆类型、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

三、管理要求

1.进校车辆应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校内行驶限速每小时30公里,车辆进校后不得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驾驶摩托车、电瓶车进入校园,应戴好安全头盔。

2.学生不得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学生驾乘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在校园道路上通行,若有违反给予查扣,转交学院进行批评教育后到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处理。

3.未登记车辆禁止进入校园,校外车辆进校应按规定到“嘉应学院校园访客管理平台系统”申请,未戴安全头盔的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瓶车禁止进入校园。北门村民及租户进校车辆,按规定路线在校园内行驶,校园内设立的“禁摩禁电”区,严禁外来车辆进入。

4.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整治校园内无证、超速、违停等违规机动车辆,违规者按规定处理。现停放在宇新楼门口停车场的无牌无证车辆和“僵尸车”将于4月11日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需领回车辆的教职工、学生及校外人员请于4月11日前到保卫处办理车辆领取手续。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教职工车辆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填报真实、完整。各单位统一收集车辆信息后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并于4月21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报送保卫部(黄桂清学生活动中心310室),电子版发保卫处工作邮箱:bwc@jyu.edu.cn,逾期未登记的车辆,将视为无校园通行权限处理。同时请各单位把学校校园交通安全整治的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员工,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提高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共同为学校迎评工作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保卫部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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