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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嘉应学院高质量发展与教育培训管理者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一审:胡梅  二审:田守凯   三审:林爱芳   时间:2025-03-13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拓宽教师培训管理视野,促进教师培训高质量发展,按照教育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厅〔2020〕10号)《教师培训者团队研修指南》(教师司函〔2020〕1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定于2025年4月举办“嘉应学院高质量发展与教育培训管理者能力提升研修”项目。以“更新教师基础教育理念,促进教师培训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促使教育培训管理者深入理解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要求,掌握基础教育政策导向与发展趋势,提升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战略规划、项目管理及团队领导能力,增强参训人员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方面的实践操作能力,助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4月13日-18日(13日报到、18日返回),共6天。

二、培训地点

苏州大学

三、培训主题

更新教师基础教育理念,促进教师培训高质量发展。

培训形式

以任务驱动为主要手段,采取参与式、探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元化方式推进培训。

五、培训对象

嘉应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校内外专家、项目负责人、授课教师以及培训管理干部,共50人。

六、培训经费

本研修班所需经费由2025年新强师工程-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补助项目经费支出。

七、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嘉应学院高质量发展与教育培训管理者能力提升研修班培训对象选拔原则和要求”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按要求遴选推荐本单位参训人员,并于3月18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百年纪念大楼2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edc@jyu.edu.cn。

联系人: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江老师,电话:0753-2186833;13825984958。

、注意事项

1.为节约经费,尽可能减少因退换票造成的经费损失,请各单位在报送名单前向参训人员明确告知行程,确保参训人员能准时参加培训。参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私自提前结束学习任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训人员自行承担;如确有需要,须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并向带队领导书面请假。

2.请认真核对参训人员信息,确保参训人员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

3.参训前请准备两寸蓝底免冠证件照一张,将纸质版提交给江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edc@jyu.edu.cn,用于制作结业证书。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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