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首页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的重要提醒
一审:林白鸿  二审:蔡玉梅   三审:钟凯雄   时间:2025-03-06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文件规定,2024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未完成公需科目将无法生成当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请提醒教师于2025年4月30日前,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址:jsglpt.gdedu.gov.cn)完成公需课学习,并确认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zjjyweb/)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因姓名和身份证号在两个平台不一致导致公需课学时无法登记的,此后不再受理。

教师使用网上学习平台时,如遇到与系统操作或网站故障有关的问题,可咨询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客服电话:4009989352,以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客服电话:020-37088936、020-37083039。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通知到位,引导教师切实履行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法定义务,确保教师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任务。

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6日

版权所有©嘉应学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 邮编:514015 
粤ICP备05008878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17号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6311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