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总结和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成果内容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嘉应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1.已获得过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予推荐;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省级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金奖指导教师申报成果须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
(三)材料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PDF格式);
3.成果相关支撑材料,包括:
(1)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或设置了成果展示专门网站的,可以在超星质量工程平台对应位置填写网址链接。
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嘉应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体现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类型特征和层次特点,能够针对当前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深化“三教改革”,改进教学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1.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材料要求
1.《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推荐书要求的所有附件。
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成果内容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嘉应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反映我校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资源建设、教育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二)成果要求
1.已获得过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含国家和省),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材料要求
1.申报表。每项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成果总结报告。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验检验过程的报告,确保完整、真实、规范。要突出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等,要突出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字数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等其他文字材料。如调研报告、论文(含未公开发表)、课例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如有专著需提供原件一份。成果材料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等。佐证材料提交,总页数不超过50页。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原则上须有校级及以上已结题通过的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支撑。成果第一完成人须具有其本人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的校级及以上已结题的“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或申报成果类型相关的教学类项目作支撑。
(二)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联合申报,凸显资源整合优势,挖掘特色亮点成果,跨学科、专业或部门联合申报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报送材料;鼓励联合校外高校、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但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校。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新师范、新工科、新文科、卓越人才培养、协同育人及产教融合、数智赋能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教学成果。
五、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嘉应学院第八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15项(高等教育10项、基础教育3项、职业教育2项);一等奖20项(高等教育12项、基础教育5项、职业教育3项);二等奖25项(高等教育14项、基础教育7项、职业教育4项)。
(二)申报名额。每个学院申报不少于2项教学成果奖,鼓励教学管理部门、教辅部门申报。
六、工作程序
(一)提交材料(3月7日前)
1.纸质材料:
(1)详见各类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材料要求;
(2)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各类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请参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5)。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资料袋独立封装,在资料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一式一份(除视频材料外),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2186596)。
2.电子材料:请各申报人把以上材料以PDF格式(不含汇总表),在3月7日前上传至超星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
(二)评审(3月中旬)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公示(3月下旬)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发文(4月上旬)
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附件: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4. 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5.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嘉应学院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