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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一审:谢淑娟  二审:郑辉赠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4-11-29  

教务字〔2024〕90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申请延期的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

2.2020年立项且未通过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含教改)项目,本年度未提交材料参加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

若项目已升级为省级立项,按照省级项目验收要求参加验收,不参加本次验收。

二、材料要求

(一)按照《嘉应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请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中的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效,按照对照《嘉应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的评审要求,认真梳理总结建设成效,填写《嘉应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填写在验收登记表中的成果都须提供佐证材料,并标明在佐证材料中的页码,例如P12-P13,否则视为无此项成果。

(二)成果佐证材料需做成一个PDF文件,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佐证材料目录(附件4),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佐证材料封面及目录需盖单位公章。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三)项目需撰写一份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

(四)各单位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佐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三、工作安排

(一)提交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将验收登记表(附件3)、成果佐证材料(附件4)、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等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至本单位。

2.电子材料: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验收登记表、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嘉应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以上材料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无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视为无效材料)

(二)二级单位审核。各单位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项目验收材料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各项目负责人要精心准备,切实做好结题材料填报、审核、成果总结整理等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二)本次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质量工程相关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教育厅推荐申报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学校将严格校内结题评审及监督审核,确保验收工作实效,对部分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将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对有特色做法、有深化改革必要和建设潜力的项目给予后续支持。

(三)验收结论包括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第二次验收不通过的,即撤销项目,追回项目资金,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申报教务处组织的任何教学类项目。对“不予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对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金,项目负责人必须主动退还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申报教务处组织的任何教学类项目。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2186596

附件:1.嘉应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嘉应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3.嘉应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佐证材料目录模板

5.嘉应学院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6.嘉应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

7.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8.2024年参加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29日

  • 附件【附件1-8.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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