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顺利做好2024年财务决算,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结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4年年末报账时间
(1)本年财务报销截止日为2024年12月17日,相应的财务网上报账系统于12月13日17:00关闭,12月13日前提交的网上报账预约单,请在12月17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财务处。
(2)已填报的网约单需尽快审批投单,以防出现财务风险。
(3)2025年1月开账时间视国库指标下达时间和决算完成情况另行通知。
2.往来款项清理
个人借款情况,可以自行登录财务平台查询。各二级单位应督促本部门教职工核对并及时办理报销冲账,在2024年12月10日前仍未归还的个人借款,将按照《嘉应学院借用公款管理规定》处理。
3.到款入账工作
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计入当年收入。各种到款(如老师的科研到款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或收据后(开票地点:何侨生220室,联系电话:2186937),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查询电话:2186843)。
4.经费支出核对
请各二级单位通过财务网上查询系统自行核对本部门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有误差,请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5.核对固定资产(含图书)及库存材料
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固定资产核对(含资产处置报账)和累计折旧报账工作;图书馆做好图书报增工作;后勤处(卫生所)做好药品和水电材料库存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6.预开票据办理销账
预开发票或往来票据的截至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12月12日之后必须经费到账后方可办理票据开具业务。请已预开发票或往来票据而款项仍未到账的经办人员尽快催收相关款项到账,并于2024年12月16日前办理销账。(已开发票而款项未到的请将发票交回财务处220室,待2025年开账后重开票据。)
7.财政专项资金
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下达目标任务,请务必加快预算执行,并于年终结账前完成支付(如有借款的,必须在12月15日前办理冲账)。
特此通知,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4年11月18日
温馨提示:
1.自11月1日起,年底报销进入高峰期,请各单位根据2024年经费使用计划,严格依据预算开支范围,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和报账处理。
2.为了获得更好的系统兼容性,请使用Chrome或Edge浏览器登录财务系统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