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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提示
一审:张纯正  二审:林志长   三审:曾海萍   时间:2024-09-14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中心),各部门: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对“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示如下:

一、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注重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出习惯、管出自然。要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好第六届客家廉洁文化系列主题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教育引导教职员工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各项纪律要求,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本单位教职员工将纪律要求和师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纠治“四风”顽疾。各级党组织要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自觉遵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纪委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监督电话:12388

举报监督邮箱:jwb@jyu.edu.cn

举报来信请寄: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嘉应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514015。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409/t20240912_374829.html

2、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201797.html

纪检监察室

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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