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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宿舍的内务质量。在总结原《物理系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物理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的《物理系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一、 入住,退宿管理体制按《嘉应学院学生手册》有关条例实施。
二、 凡是本系住宿生,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一律禁止私自外宿、夜不归舍,不准擅自变更宿舍与床位,不准随便留宿外人。初犯者给予全系通报批评,经教育无效者,将上报学校进行处分。
三、 室内设施保管,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按价赔偿,付款后修理;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加倍罚款或交到系里处理。
四、 午休时间(12:30—14:10),晚修期间(19:30—21:10)及晚上熄灯后,楼内禁止喧哗,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五、 学生公寓内不准赌博,搓麻将,博眼子。不观看,不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影碟片。
六、 宿舍内务实行房长负责制。每个宿舍推选出房长一名,带领本房成员按照相关的制度要求,安排好内务卫生轮值工作,每天上午
7 : 00 分,下午 2 : 30 分以前整理好内务卫生,及时倾倒垃圾,共创文明宿舍。房长由本房成员推选上报系宿管部,经审核后正式上任,房长更换要经系宿管部同意。
七、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工作在学校宿管科和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系学生会宿管部具体负责。宿管部成员每周1次对学生宿舍内务进行不定期检查,按《嘉应学院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统一评分标准》评分,并公布检查成绩及存在问题(违规学生名单,违规情况)。对不配合工作,无理取闹者,经教育无效的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八、 宿舍内务每月总评一次。其中学校宿管科检查成绩占50%,宿管中心成绩占30%,系宿管部成绩占20%。总评85分(不包括85分)以下为“不合格宿舍”,总评在85分以上(包括85分)为“达标宿舍”。
九、 月评的奖惩办法按《物理系宿舍管理奖惩制度》执行。具体事项参照《物理系宿舍管理奖惩制度》。
十、 对于宿舍存在的问题,可向系宿管部处说明。如遇宿舍调整时,学生应从大局出发,自觉服从学校、系里统一安排;若有意见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协商解决。对在调整宿舍中无理取闹的学生,将从严从重处理。
十一、 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物理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物理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
0 五 年 五 月
附:物理系宿舍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宿舍,提高同学们搞好宿舍内务的积极性,让宿舍有一个良好学习、生活的环境,现作出如下奖惩制度:
1、月评奖励:在达标宿舍中,将对优秀的宿舍进行奖励。给予“星级宿舍”称号,具体如下
等级 总评成绩比例
奖金(元) 综合测评德育栏加分
奖状
五星级宿舍 10%
50
2 有
四星级宿舍 30%
30 1.5
三星级宿舍 60%
20 1
条件: A:总评成绩达90分以上(其中东十二/东五达到88分以上)。
B:该宿舍在该月没有违纪登记记录。
C:抽检中没有发现有违纪的。
2、每月每栋按宿舍的数量比例评出“标兵宿舍”,获得“标兵宿舍”的房将颁发奖状,并在综合测评德育栏中加1分。
栋号 东十八 东十七
东十五 东十二 东五/周溪
中一D/B
宿舍总数 7 39
11 11
8 6
获奖宿舍个数 1 4 1 1 1
1
条件: A: 该宿舍严格按照学校宿舍评分标准去整理宿舍,并在该月没有出现违纪记录。
B: 宿管中心和校宿管科的单项成绩要达到90分以上(其中东十二/东五达到86分以上)。
3、期末评选出宿管工作“先进个人”和“表扬个人”若干名。
对象:系宿管部干部、委员和各班推荐的房长。
条件:A:工作积极配合,表现突出者。
B:所在宿舍没有发生一切违纪情况。
奖励:被评为“先进个人”和“表扬个人”的同学,由系里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综合测评中分别加4分、2分。
4、月评中总评低于85分的将评为“不及格宿舍”。同时按照以下进行:
每月总评成绩 84—80 79—70 70分以下
综合测评扣分 1.5
2 2.5
是否通报批评 否
是 是
5、 被评为“不及格宿舍”的房,房员由系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被评为“不及格宿舍”的房,取消房员在该学期校、系的任何评优评奖资格。其中房长、班干部、系干部、党员加扣1分。对违纪的名单、违规情况制成档案,交由系处理。
6、 宿舍内务评比中的表现作为选送参加业余党校培训及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对于毕业班的宿舍被评为“不及格宿舍”的,根据该宿舍各房员的表现情况,系里有权拒绝为其制作推荐表。
7、 凡是召开宿管会议,房长没有出席的,将被评为“不称职房长 ”,由系通报批评并在综合测评中扣2分,并取消该房在该月的评奖资格。
8、 在检查内务中发现有:没叠被子、没收蚊帐、睡懒觉等违规情况将给予登记,且公布在公布栏中,并在综合测评中每人每次扣1分。如被校系工作人员登记违规的同学将在综合测评中每人每次扣2分,同时在文明班评比中扣1分。
9、 未交清系学生管理经费的宿舍不能参加月评评奖。
1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物理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物理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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