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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确保校园环境安全,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实验室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主要包括各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中心),各省、校级重点实验室等。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实验室(中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使用操作以及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方面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等。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实验室(中心)开展安全自查,有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反馈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科(何桥生大楼231室)。
  2.抽查。根据自查结果,我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认真开展自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0一0年八月三十一日

 
 

撰稿人:俞娟     审稿人:梁云章     发布日期:2010-09-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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