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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各学院校友分会机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便于校友会开展工作,请将学院校友分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6月10日前送校友会办公室。如需调整、充实,亦须在6月10日前完成。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校友会
  2010年5月25日

 
 

撰稿人:罗春婵     审稿人:陈亮谦     发布日期:2010-05-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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