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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各学院校友分会机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便于校友会开展工作,请将学院校友分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6月10日前送校友会办公室。如需调整、充实,亦须在6月10日前完成。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校友会
2010年5月25日
撰稿人:罗春婵 审稿人:陈亮谦
发布日期:2010-05-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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