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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集校友信息的通知 |
各学院:
第九期《校友会会刊》拟于近期出版,其中《校友风采》栏目涉及校友信息。请提供符合下列条件的校友信息资料(含大一寸彩照),作为首批采用:一、副厅级及以上领导;二、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代表、中共党代会代表;四、捐资(社会、母校)100万元及以上。请各学院与6月10日之前将信息送校友会办公室(庭芳园附楼103)。
附件下载 校长办公室
校友会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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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罗春婵 审稿人:陈亮谦 发布日期:2010-05-27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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