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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家研究院关于基地研究课题申请延期的公告 |
嘉客院[2010]5号
基地客家研究院自2008年5月公布第一批招标课题以来,课题组负责人多能依合同规定开展研究工作,取得了较多研究成果,扩大了基地的社会影响。根据2010年5月17日客家研究院“基地联席会”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招标课题如果不能依时完成,可申请延期一年,须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说明课题进展情况和延期的理由;到时仍不能完成,则不再延期,并终止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二年内不得再申报基地自主招标课题。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省市共建重点研究基地
嘉应学院客家研究院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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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人:肖文评 发布日期:2010-05-27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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