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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门:
  为加快青年学术骨干成长,鼓励支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2010年继续开展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下称育苗工程项目)申报。根据《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的要求,为做好育苗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面向全省本科以上普通高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实行限额申报。
  (三)育苗工程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四)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或初级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文科类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6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中级或初级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五)项目应以学校为依托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申报工作从网上进行,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育苗项目的负责人须按附件6要求,下载、填写并上传《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分自然科学版和人文社科版,附件1、附件2),经审查合格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各一式2份,由单位统一于4月1日前报科研处。申报系统(http://kyc.gdhed.edu.cn/)开放时间2010年3月22日~4月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5
附件6
 
科研处
二0一0年三月十九日

 
 

审稿人:张德生     发布日期:2010-03-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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