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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通知》(粤科奖字〔2010〕3号)要求,本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实行网上推荐,推荐书主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附件需以JPG格式图片格式或PDF文件直接从网上提交。请各高校及申请者直接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按照《关于推荐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通知》和《201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填写。操作说明详见(pro.gdstc.gov.cn)“相关服务”栏目。
  二、推荐项目完成时间及期限要求:
  1、基础研究类项目,要求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08年4月30日前发表);
  2、技术发明类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08年4月30日前已应用);
  3、应用技术类项目,要求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08年4月30日前已应用)。
  4、推荐项目应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三、装订及报送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的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不得另加封面。
  2、申报者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05室。报送材料包括:
  ① 电子版推荐材料。
  ② 书面推荐材料2套,其中一套为原件(在首页标注)。主件为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的输出件,附件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中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
  请申报者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秉键
  电 话:2186604
  
  《201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请在pro.gdstc.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
  
  
  附件:
  关于高校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奖励、成果、鉴定业务注意事项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三个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工作已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只有校一级管理员创建的申报人帐号有效。
  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有部分高校是以具体的院系作为申报单位的,但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这三个业务要求以高校作为申报单位。因此,不能在院系创建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这三个业务的申报人身份。高校所有院系的科研管理员请勿为本院系需要申报上述上三个业务的任何申报人创建申报帐号,若发现有申报人(申报单位为具体的院系)提交上述三个业务的,应通知其暂停,并告诉其联系高校的科技管理人员创建申报人帐号(申报单位为高校)。
  二、网上申报流程为:
  (一)高校科技管理人员为本校有上述三个申报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创建登录帐号。
  (二)选择推荐单位:各申报人在申报业务时自由选择推荐单位。
  (三)申报单位意见:申报书的单位意见必须由高校填写,纸质的则必须由高校填写并盖高校的公章。
  三、纸质申报书提交流程:申报人->高校->推荐单位->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科研处
  2010-3-18

 
 

撰稿人:李秉键     审稿人:张德生     发布日期:2010-03-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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