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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62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2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和名额。我校推荐选拔由院(部)推荐和个人申报,根据梅州市文件,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各院(部)推荐名额最多2名,本院(部)1名,其他院(部)1名,经学校研究评议后再向梅州市推荐参加选拔。选拔条件参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二、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人按规定逐项填报《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有关填报手续要完备。其中“考核情况”指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二)申报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三)报送材料一律按表格式样统一规格,所需表格可从附件下载,复印件应统一采用A4纸,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rssz@jyu.edu.cn)。
  (四)报送材料须用牛皮纸质文件袋封装,用A4纸贴面,列明材料目录,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盖报送单位公章。
  (五)申报人务请于2010年3月22日前将专家情况登记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办公楼311室,联系电话:2186513),并发送电子邮件。其余材料待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员后另行通知报送。
  详细通知精神可登录梅州市相关网站了解,网址:http://219.132.136.74:8080/RsjWeb/jsry/html/?457.html
  
  附件:专家情况登记表
 
人 事 处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撰稿人:林志长     审稿人:陈义彬     发布日期:2010-03-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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