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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0年“文祠杯”足球赛通知 |
各学院、各部门:
为配合学校全民健身月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体竞赛计划安排,经体委会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嘉应学院“文祠杯”足球比赛。希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积极参与,现将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甲组:本校教职工、学院为单位组队。
乙组:体育学院以班为单位组队
二、比赛时间:3月22日--5月21日
三、奖励办法:设集体奖
1、甲组:奖励前八名,颁发锦旗及奖金。奖金如下: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元,第五至第八名各100元。
2、乙组:奖励前四名,颁发锦旗及奖金。奖金如下: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00元。
嘉应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嘉应学院2010年“文祠杯”足球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嘉应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嘉应学院体育学院
三、比赛地点:嘉应学院体育场
四、报名日期和地点:
2010年 3月12日前,将有关报名材料上交嘉应学院体育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田家炳师范楼218室)
五、参赛对象:
甲组:教工足球俱乐部、数学学院、物理与光信息科技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政法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乙组:体育学院各班
六、参赛条件资格及报名方法:
1.教职工队伍由嘉应学院足球协会选派。
2.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3.各院及体育学院各班限报一支队伍,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4人。
七、裁判员及工作人员:
由体育学院裁判员协会选派。
八、比赛办法及竞赛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七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七人制,采用5号球。
3.比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分组A、B、C、D四正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取各小组相应名次采用交叉淘汰附加赛办法决出1―8名次。
4.比赛要求统一服装,穿胶底帆布足球运动鞋参加比赛,违者将不能上场。
5.每场比赛不限制替补队员,但队员一经换下,则不能在该场比赛中再次上场。
6.各队须备深浅颜色比赛服各一套,并印上明显号码,上场队员除守门员外,一律不准穿着长裤上场比赛。
7.上场队员一律不准携带可伤及场上其他队员的金属饰物(戒指、手表、项链等)。
8.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9.比赛开始前10分钟,请领队到第四官员处填好登记表。
10.比赛中,换人不限,已换下队员不得再上场;换人时先到第四官员处申请登记,由第四官员发出信号,得到主裁判允许后先下后上,违者将被警告。
九、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此次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制。小组赛结束后,各小组排名前二名则进入八强。如出现平局则直接进行点球决胜。循环赛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如全场比赛平局,则直接以点球决出胜负,点球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按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者,则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相互间比赛之积分多者;相互间比赛之净胜球多者;相互间比赛之进球总和多者;同一循环赛中全部比赛之净胜球,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第二阶段淘汰赛,如全场比赛平局,则直接以点球决出胜负。
十、纪律规定:
1、执行《广东省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处理比赛中的违规事件。
2、比赛要求讲文明、讲礼貌,如有球员在比赛场上或场下打斗、辱骂裁判员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以当事者停赛、取消比赛资格。并且上报学院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3、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累计两张黄牌者或得一张红牌者自动停赛一场,第一阶段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4、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消极比赛、罢踢等,取消该队所有的比赛成绩。
十一、比赛弃权:
1、除主办单位根据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对比赛进行调整,其他队不得对赛程安排进行变改,违反将作弃权处理。
2、比赛开始迟到十五分钟的队伍不出场者也作弃权处理比赛时间内故停赛,经裁判员鸣哨宣布重新比赛后,如在5分钟内不出场,判作该队弃权,该队就不能参加后续的比赛及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3、如有队作弃权,判另一队3:0取胜。
十二、奖励办法:
设集体奖,对获得甲组前八名和乙组前四名的运动队,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发锦旗及奖金。
十三、赛程表、积分表将另发。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嘉应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嘉应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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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彭明华 审稿人:曾桓辉 发布日期:2010-03-05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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