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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丽群图书馆一楼展厅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产管理处受后勤处的委托,就丽群图书馆一楼展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丽群图书馆一楼展厅装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嘉应学院校本部
  工程概况:计划将丽群图书馆一楼规划成展厅,现需对该部分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改造工作,以满足美术学院广大师生举办画展的需要,具体请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三级(或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的企业资质。
  3)在本市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如在本市无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必须提供48小时响应的服务承诺。
  2. 按委托方提供的说明进行室内设计及施工。按清单工程量进行协商报价,报价应含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工程完工后,清单内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套用协商价标准进行审核;清单外项目按施工签证的预算定额套用项目、主材价为结算依据进行结算(清单外项目金额不能超出中标总价的10%)。
  3、方案要求说明:艺术作品展厅对曝光量、照度、色温有特别的要求,照明设计的设计目标(符合艺术品保护的安全性要求、视觉效果要求和灯具位置的可调节等)、基本要求(基础照明采用柔光漫射型大面积发光灯具,展厅采用洗墙灯,特殊绘画或雕塑采用暗藏嵌入式导轨加可移动式射灯相结合的照明方式,设计照明场景:①大型绘画、书法展览;②小型雕塑或展柜;③艺术珍品)、主要灯具(包括洗墙灯、多功能轨道射灯、节能型筒型荧光灯)的选择与布置、照明管线及灯具的安装要求;地板要求用木地板。
  4、投标人需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施工安全,并对施工过程出现的安全事故负一切责任。
  5、本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标书各自密封,公开拆标。
  6、评标方法:在完全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基础上,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权重分别为价格分40%、技术分40%、商务分20%,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人。
  7、投标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交纳投标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正(现金支票),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纳。未中标者,现场退回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8、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两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于  2010 年1 月2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到嘉应学院资产管理处(梅州市梅松路嘉应学院何乔生大楼418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9.现场勘察时间定于 2010年1  月 23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宜则在报名时再通知。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方案设计图及效果图(必须注明所使用材料的材质)。
  5、工程质量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限和工程质量承诺等)。
  6、报价单(注明材质、工程完工日期等)。
  以上资质材料为必备文件,如有缺项为无效投标。
  
  四、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 年  2 月 5 日上午9:00-9:30
  2、报价截止时间:  2010 年  2 月 5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   2010 年  2 月 5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嘉应学院何侨生大楼434室
  特别说明:如果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要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   2010  年  2 月5日  下午5点之前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至何侨生大楼41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753-2186534)。
  
 
 嘉应学院资产管理处
2010年  1 月 19 日
  

 
 

撰稿人:黎展     审稿人:廖志成     发布日期:2010-01-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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