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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应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校级学术讲座安排 |
科研字[2008]6号
各系、室,各部门:
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校级讲座计划,本学期的校级学术讲座安排如下:
注:
1、讲座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自定,个别需要调整周次的亦可自行调整; 2、校级讲座都应在学校公告栏张贴海报宣传;
3、讲座结束后必须进行总结,并填写《学术讲座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分存于主办单位和科研处,同时请各部门自行填写学术讲座备课补贴签领表,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科研处联署后到财务处报帐,费用在各部门的业务费中支出。
4、拟请校外专家学者主讲的校级讲座,请事先以书面形式报科研处备案。
科 研 处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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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9-12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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