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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上交证书原件的通知 |
各相关人员:
为确保我校今年高级职称(含德育讲师)评审顺利进行,依评审程序,各申报人员相关证书原件须接受市人事局相关部门审核。请各位申报人员见本通知后务必于9月11日11:30之前,将下列所需证书原件装于档案袋上交至人事处会议室(何侨生大楼302室):
1、学历、学位证书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5模块) 3、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人事处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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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9-1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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