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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学年度学生缴费的通知
学院财字〔2008〕1号
各系、室,各有关部门:
  2007--2008学年即将结束,为做好2008--2009学年度学生的缴费工作,现将缴费标准(文科包括文史、财经、管理专业;理科包括理工、外语、体育专业;艺术类包括美术、音乐)、缴费方式、缴费时间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学杂费
  2005级、2006级和2007级文科本科每学年3800元/人。
  2007级文科(含地理专业)专科每学年4500元/人。
  2005级、2006级和2007级理科(含地理专业)本科每学年4300元/人。
  2007级理科专科每学年5500元/人。
  2005级、2006级和2007级美术本科每学年6000元/人。
  2005级、2006级和2007级艺术设计本科每学年8000元/人。
  2007级艺术设计专科每学年8000元/人。
  2007级美术教育专科6000元/人。
  2005级、2006级和2007级音乐本科每学年8000元/人。
  2007级音乐专科每学年6000元/人。
  (二)住宿费
  校本部中区A-B-C-D栋、东区16-17栋、南区1-4栋以及长线宿舍每学年1200元/人,东区18栋宿舍每学年1500元/人,东区9栋、东区12-15栋、中区2-5栋宿舍以及江南校区宿舍每学年750元/人,东区5-6栋和周溪宿舍每学年650元/人。
  二、缴费方式
  采用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收费办法,学生只须凭建行梅州城东支行统一开设的活期存款账户(卡、折并用)于2008年8月20日前到建行任何网点存足金额,建行梅州城东支行将自动扣除应缴学杂费及住宿费部分,扣缴后建行梅州城东支行将打印缴费人员清单给学院财务处,学校财务处据此核对学生缴费名单并开具收据。开学时统一由班长持学生证到何侨生办公楼214室领取本班缴费收据,凭收据到各系注册。
  三、领取缴费收据及注册时间
  2008年8月30日--31日
 
 嘉应学院财务处
二00八年七月八日
  
  

 
 

发布日期:2008-07-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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