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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系室、各部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但选题要符合本通知指导思想,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体现广东特色。
  二、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由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申报。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方面的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每个地级市申报项目不能超过两个。对每个立项项目,所在地方政府以不低于省社科规划资助经费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学科分类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额及资助额度: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5项,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100项,资助额度分为1、2、3万元三类;青年项目30项,每项2万元。
  四、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专著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各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七、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从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A表)》一式八份(含原件一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五份;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含原件一份)。项目申请书须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并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j@jyu.edu.cn)。
  八、凡已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立项者,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的,可转申报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其中,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通过通讯初评但未获准立项且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直接参加2008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会议复评,只需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八份(原件一份),不用提交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用交纳评审费;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没有通过通讯初评的项目,必须重新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A表)》一式八份(原件一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一式五份,并交纳评审费。
  九一、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8年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教育学、心理学学科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课题指南、受理申报、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并实施管理,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附: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入围但未获立项项目名单
  1、中国当代文学学科史研究   曾令存
  2、主体体验与中国左翼文学的发生   陈红旗
 
科研处
2008年7月8日

 
 

发布日期:2008-07-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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