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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兴地产(集团)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20万元人民币
一审:晁阳  二审:解广夫   三审:李凌浩、李超   时间:2023-05-12  

为激励我校优秀学子努力进取,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梅州市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20万元人民币,用于奖励获得“嘉园之星”称号的优秀学生。正兴地产(集团)董事长郑选花女士表示,在嘉应学院110周年华诞来临之际,很荣幸能够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正兴地产(集团)将持续关注并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校团委、校友办董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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