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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审:朱玲玲  二审:李诺   三审:黄可坤   时间:2026-04-28  

教务字〔2026〕31号

各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结合本学期教学实际,2026届毕业生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十二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一)公共课程重修考试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安排,考试时间为第十二周星期一至星期四(5月18-21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

(二)专业课程、学科基础课程重修考试及本学期专业课程期末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要求于第十二周星期五(5月22日)前结束,并于第十二周星期一(5月18日)前将考试安排表电子版报教务部考试管理科。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课程补考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补考时间安排在第十三周星期三至星期四(5月27-28日),由各学院组织安排。根据《嘉应学院课程重修(补修)管理办法(修订)》(嘉院教〔2025〕38号)之相关规定,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安排补考。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通知相关教师做好试卷命题工作,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中关于考试命题的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试题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于考前一周将试卷交教务部印刷。

(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迎考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是对2026届毕业生毕业前组织的最后一次考试,相关学生务必参加本次考试,如缺考,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机会。

(三)请各学院提醒相关学生于考前15分钟持两证(身份证及学生证<或一卡通>)进入考场,迟到考生(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同时,做好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工作,防止考试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

(四)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组织评卷,务必于6月2日前将所有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部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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