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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审:袁鹏  二审:郑辉赠   三审:黄可坤   时间:2026-04-03  

教务字〔2026〕22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嘉应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教育教学的重要文件精神,立项研究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理论基础,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改革发展趋势,符合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

(二)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本科教学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聚焦当前我校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实践。围绕实施“163”专业建设目标,重点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人工智能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教学方法改革与形成性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卓越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持续深化课程体系、课堂教学、实践育人等关键环节改革。

(三)注重实践应用。以创新为导向,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改革探索,体现教育教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致力于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项目类别与数量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项

(二)校企联合实验室:3项

(三)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5项

(四)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5项

(五)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6项

(六)现代产业学院:4项

(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5项

(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40项。)

、申报要

各单位统筹安排各类别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非教学或教学管理相关的部门申报;各单位及申报人应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密切联系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际,认真研读并严格参照《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

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把关审核相关申报资格。

(一)基本要求

1.校级项目负责人应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

2.除教改项目外,其他七类项目前期建设须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最多可同时参与1个项目。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专业负责人、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申报;现代产业学院项目原则上由院长或副院长牵头申报。

(二)限制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已有校级及以上在研教改项目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教改项目。已有校级及以上在研质量工程项目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质量工程项目;

2.所主持项目在2023年度—2025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暂缓通过”的教师,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3.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应重复推荐;

4.未能紧扣学校和本单位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项目;

5.建设目标、内容、任务不具体或预期成果未定量化的项目;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提交至各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审核申报资格,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5项),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书及汇总表(汇总表须排序)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教务部(何侨生大楼208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yk@jyu.edu.cn。

(三)平台填报。经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4月24日前登入:http://jyxy.kypt.chaoxing.com/,完成系统填报(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

联系人:温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2186596

教务部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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