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保障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请各学院(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范围重点涵盖:危险化学品管理、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动物管控、高温高压与低温设备运行、辐射源安全、特种设备、大型仪器设备状态,以及各类电气设施(重点排查线路老化和大功率电器)、防盗设施、消防设施等环节,特别是空气开关灵敏度检测(每月按一次测试按钮T键)和设备运行期间的值班值守或监控措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提交学院(中心)期初自查计划与具体检查情况。
2.针对本次自查新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往期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已指出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须分类处置:可立即整改的,须当场完成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所有隐患整改情况须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内如实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5日。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