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全面梳理核查。全面检索教职员工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自然科学领域、本单位作为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的撤稿论文(如论文没有通讯作者,则由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开展自查;对于一篇论文有多个通讯作者的,排在前面第一个的视为第一通讯作者)。对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总结形成报告。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
3.及时整改处理。对2023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撤稿论文常态化查处机制,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
三、工作要求
学术诚信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论文自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6年1月30日下午17:00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无撤稿情况填写自查报告(附件1);有撤稿情况及不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填写自查报告(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如无教职工发表自然科学领域论文,填写自查报告(附件3)。纸质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与社会服务部(何侨生大楼405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部邮箱kyccgk@jyu.edu.cn。
职能部门如有教职工发表自然科学领域论文,也应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韩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2186604
科研与社会服务部
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