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拟聘任100名产教融合产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传统产业领域:中小商品制造、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现代服务等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能工巧匠。
2.新兴产业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新能源等领域掌握前沿技术和创新理念的专业人才。
3.行业专家与资深从业者:对产教融合事业充满热情,愿意投身人才培养工作的专业人士。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知识与技能。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所在行业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实践技能。对于在行业内具有突出成就和广泛影响力的专业人才,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3.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深度参与过企业的项目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拓展等核心业务环节。
4.沟通与协作能力。具备出色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学校师生进行有效地沟通交流。
5.时间与精力保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合理安排时间,保证每年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学校的教学实践、实习指导、讲座培训等活动。
三、导师职责
1.专业建设指导。参与学校相关专业的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工作,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契合。
2.实践教学指导。承担学校实践课程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训、实习实践、毕业设计等活动,传授实际操作技能和工作经验。
3.项目合作与科研指导。与学校教师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带领学生参与项目实践。
4.人才培养培训。参与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培训课程、学术报告等,分享行业最新动态和前沿技术。
5.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推荐优秀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参与导师推荐的个人提交《嘉应学院产教融合产业导师申请表》(附件),并提供反映能力、水平、业绩成果等的材料。
2.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对参与导师推荐的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复审。教务部将对选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
4.正式聘任。由人力资源部予以聘任,并为获聘导师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产教融合产业导师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导师遴选与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推荐5-10位产业导师。
2.各学院于2026年1月25日前将导师推荐表与推荐汇总表(盖章PDF版、可编辑的word/Excel版本)发送至邮箱:jwbzhk@jy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