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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一审:罗至威  二审:郭小菊   三审:黄可坤   时间:2025-12-10  

教务字﹝2025﹞95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排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要求

(一)所有课程均须在教务系统(https://jwcjwxt.jyu.edu.cn)进行排课。

(二)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录入教学计划,录入正确的课程性质、学时、学分、起止周等,核实本专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门数、总学时数等。教学计划如有调整、变动,须填写《嘉应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在排课前应维护好教务系统中的课程库数据、教学场地和教师信息,外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教务系统。

二、具体安排

一)排课时间和顺序

12月15日(第16周星期一)开始排课,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时间

课程类型/课程名称

开课单位

12月15日(第16周星期一)至

1224第17周星期三)

公共课

公共体育课程

体育学院

国防安全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节连排的实验课

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与环境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大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公共计算机

计算机学院

教师教育课程(师范生)、

其他实验课程

教育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与环境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公共数学、

大学语文、

大学物理及实验(理论部分)

数学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1225第17周星期四至2026年1月8日(第19周星期四)

专业课

各二级学院

1月9日(第19周星期五)

公共课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创新与创业基础

就业指导中心、

创新创业学院

注:一个教学班四节连排的实验课程须于12月15日(第16周星期一)前提交一份书面申请(附上需安排的课程名称、任课教师、班级和时间等信息)送交到教务部教务科(何侨生大楼210室)审核备案。

)排课依据

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排课,每门课程的总学时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总学时为准。

)排课方式

公共体育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课)、军事理论课,公共计算机,大学英语及通识选修课按板块排课。

)排课规则

1.为整合和优化全校课室资源,总体上须遵循全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各个上课时段)均匀排课原则,避免授课时间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

2.每天上午应尽可能安排难度较大的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上午1-2节须安排课程。

3.各教学单位排课时,应首先使用本单位的固定教室,若排课教室不够,可与其他单位沟通协商借用。公共课排课时,可按照上课学生的归属选择相应单位的教室。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规则排课,不按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排课。

(五)2025级第二批军训学生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部分学院学生于2026年4月11日至4月24日参加第二批军训。为确保教学进度一致,请相关学院在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时,尽量避免将军训班级和非军训班级混合在一个教学班。

参加第二批军训的2025级学生所属学院:

1.江北校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2.程江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

3.丰顺校区:数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法学与公共事务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计算机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三、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一律使用教务系统进行排课,教务系统的排课数据是一系列教学数据统计的重要依据(如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课酬发放、教学业务档案等),也是学校落实党政领导听课、督导听课和教学管理部门巡课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排课数据,做到数据精准。

(二)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任务和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须至少安排主讲一门本科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

(三)星期上午校领导、各部门正职领导不安排课,星期二、星期四下午各教学单位中层干部尽量不排课星期三下午尽量不排课。星期二、星期四晚上安排通识选修课。上午原则上不能排单双周分开的课。音乐与舞蹈学院的公共课尽量排在星期四、星期五,同一专业尽量合班上课。

(四)进行机房排课时,须保证一人一机,不要出现上课学生数多于座位数的情况。

(五)鉴于教学活动的严肃性,课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本学期放假前完成课表打印,课表上须显示上课学生数,并向师生公布。

(六)为规范教学管理,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教师因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停课,请按照《嘉应学院本科教学调停课管理办法(试行)》(嘉院教〔2025〕34 号)办理调课手续。任课教师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调课、停课,则按照《嘉应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嘉院教〔2025〕37号)进行处理。

教务部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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