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5〕36号)《嘉应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嘉应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将自2025年12月5日起,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整治与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车规范,遵守校园秩序
教职员工开车进校的,应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校内车辆行驶限速3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乱停乱放。驾驶摩托车、电瓶车须戴安全头盔。
二、严格学生车辆管理,禁止违规驾乘
按《嘉应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校园交通行为规范要求,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和属非机动车的电动车辆;严禁在校园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轮滑、滑板等滑行工具。
三、加强校外车辆管控,规范入校流程
校外车辆入校需通过“嘉应学院校园访客管理平台系统”预约申请。无牌无证摩托车、电瓶车禁止入校。
四、开展联合整治,严肃违规处理
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期开展校园交通整治。 一是大力整治违规停放、不按交通标识行驶、校园超速等行为。凡有违反学校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行为的师生员工,第一次违规,保卫部门向车辆张贴或发出《交通违规告知单》;第二次违规,保卫部门向车辆张贴或发出《交通违规告知单》并向所在单位通报,由二级单位对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第三次违规,保卫部门向车辆张贴或发出《交通违规告知单》并进行上锁或暂扣等处理,车辆信息录入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黑名单,该年度内禁止进入校园。二是严查证照不全,来历不明的非法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保卫部门直接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五、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须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三管三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相关要求传达至每位师生。加强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教育,严禁电动车在建筑物楼宇内停放或为电动车辆(含电池)充电,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共建平安校园。
特此通知。
嘉应学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