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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一审:韦礼飞  二审:王楠   三审:张德生   时间:2025-11-28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2026年我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

1.项目应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1号)以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伦理审查,未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不得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

1.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岗具有副高及以下职称的工作人员。

2.面上项目负责人须为中级或副高职称人员;青年项目负责人须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副高职称,且未曾获本基金青年项目资助。

3.同一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

5.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通过“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gdmde.net/)进行。系统用户分为管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单位、申报单位以及项目申报人四类。未注册申请建立账号的老师请到科研与社会服务部406室开通。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验证章)。

2.形式审查表(附件1)一式三份按要求报送何侨生大楼科研与社会服务部406室。

3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3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资格,已立项项目予以撤销并通报,同时3年将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二)伦理审查由项目承担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结论须由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审查)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未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机构须提交伦理承诺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符合免除伦理审查的申报项目应提交说明,由本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审查)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三)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项目经费预算,严禁违反规定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对监管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项目内容、目标及经费一经立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批准经费不足,缺口部分自行补足。

(五)项目起始时间为2026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六)提交的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七)项目受理、评审及立项结果将通过管理系统公开,请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关注。

(八)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开展自行查新,可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联系人:钟老师 韦老师

联系电话:2186559

科研与社会服务部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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