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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工作的通知
一审:何小荣  二审:刘小彬   三审:王赢利   时间:2025-11-19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 版)》文件精神,根据《嘉应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嘉院教〔2025〕28 号)要求,持续巩固专业认证成果,健全“运行—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管理闭环机制,切实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年度报备及中期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整改工作

(一)整改专业

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

(二)整改内容及要求

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相关专业须对照认证报告,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目标,制定详尽的整改措施与实施计划,遵循 “针对性、发展性” 持续改进原则,按要求填写《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2),报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工作小组审核后提交。

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各专业应聚焦认证报告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围绕面向产出的评价机制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健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分类评价方法,落实质量监控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以能力为导向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切实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形成“问题识别—方案制定—执行监控—效果评价”的闭环管理。

二、年度报备改进工作

(一)报备专业

截至目前已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 7 个专业:小学教育、体育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

(二)报备材料及要求

各专业待“教育质量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开放后按要求提交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工作小组审查通过的持续改进原始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院并同步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

材料内容包括本年度补充和完善的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等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仅需原始材料,无需撰写总结报告。有关材料和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3),所有材料须体现全要素评价要求,覆盖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需求适应度等核心维度。

三、中期审核工作

(一)审核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

(二)审核内容及要求

中期审核的主要形式为审核专业提交的整改工作方案(附件 2)、年度备案材料(附件 3)及持续改进证据清单(附件 4)。专业根据认证报告和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持续改进证据清单,证据清单须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兼顾在校期间评价与毕业五年左右培养目标达成评价相关佐证材料。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专业自评:各专业应对近三年改进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整理整改工作方案、2023、2024、2025 年度报备材料及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含证据支撑材料)。相关材料需于2026年 1月5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zpzx@jyu.edu.cn,同时报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工作小组先行审核。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审阅各专业中期审核材料,结合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议等多方意见,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构建全员参与的评价格局。

系统提交:各专业需进一步完善中期审核材料,待“教育质量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开放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学院和专业应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工作,严格依据本通知及学校相关实施办法,按时保质提交相关材料,不断完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与课程、专业、学院三级改进体系有效衔接,持续提升专业教学质量。各学院需加强对本学院相关专业整改及报备工作的指导与监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2186654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

2.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3.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

4.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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