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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一审:耿伟先  二审:赖文辉   三审:李富有   时间:2025-10-29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梅市发改价格[2020]331号及[2016]221号文件要求,我校作为居民生活用水集体用户,自来水价格已按照规定完成核定。即日起,学校综合水价执行标准为每立方米 3.17元(其中基础水价2.22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总务后勤部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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